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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详情

绥滨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更新时间:2021-09-22

地区:黑龙江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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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绥发改发【2021】34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奖补资金及地方匹配资金,招标人为绥滨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吉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2建设规模:渡口路改造全长1098.537米,其中10个交叉路口沥青混凝土路面2088平方米,铺设5cmAC-16改性中粒式沥青混凝土、7cmAC-25F型粗粒式沥青混凝土;铺设火烧板人行道6470平方米、路缘石2290米、界石2100米、DN1500雨水排水管80米、检查井15座,安装路灯79盏。振荣街铺设DN1500雨水排水管100米、检查井11座。
2.3计划工期:2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4建设地点:渡口路,南起松滨大街北至振荣街;振荣街(检查井)东起渡口路,向西延伸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2元;
2.8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2.9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6月-2021年8月,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7时00分至2021年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时。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时。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9.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6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 标 人:绥滨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46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吉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8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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