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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详情

鹤岗市2020年老旧小区监控、充电桩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22

地区:黑龙江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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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SG1000G21024(GLTC-217BB211A0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2020年老旧小区监控、充电桩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鹤岗市2020年老旧小区监控、充电桩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鹤岗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充电桩工程改造项目共2个小区,具体包括:南山区大陆小区、南山区西山楼小区。监控工程改造项目共4个小区,具体包括:工农区群楼农贸小区、南山区大陆小区、南山区西山楼小区、兴安区峻昌小区。
2.3建设规模:鹤岗市2020年老旧小区监控、充电桩改造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1月23日,工期3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鹤岗市2020年老旧小区监控、充电桩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3,407,292.35元。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企业连续为其缴纳开标前近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证企相符。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index.html)上注册并报名成功,且投标企业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登记的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一致(提供投标人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报名成功的截图)。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附带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7时00分至2021年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index.html);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电 话:046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 标 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17号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046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联 系 人:卫晓光 宋祥民
电 话:04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转8501 8503
电子邮件: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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