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24
地区:重庆
分类: 公务用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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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南岸区2018年-2020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南岸区2018年-2020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 |
品目 | 服务 |
采购单位 | 机关事务局 |
行政区域 | 南岸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24日 15: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4月24日 00:00 至 2018年05月16日 10:00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16日 09:30 |
开标地点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南岸区交易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附件1 | (定稿)南岸区2018年-2020年度汽车定点维修公开招标.doc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分包一:南岸区2018年-2020年度汽车定点维修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若为参与汽车维修企业的需具有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①投标人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②投标人授权在重庆市的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并提供被授权机构的在渝工商注册证明且被授权机构的营业范围能承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
分包二:南岸区2018年-2020年度汽车定点美容特定资格条件
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①投标人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②投标人授权在重庆市的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并提供被授权机构的在渝工商注册证明且被授权机构的营业范围能承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4月24日 00:00 至 2018年5月16日 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5月1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5月1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开标时间: 2018年5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采购人:机关事务局
采购经办人: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人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姜先生
代理机构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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