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2025至2028年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一)
致各投标人:
一、原条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个人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收款单位: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街支行
银行帐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分(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
1.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到本账号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用途。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账户交纳。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5.电汇缴纳投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形式: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个人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收款单位: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成都顺城支行
帐 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
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分(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
1.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到本账号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用途。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账户交纳。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5.电汇缴纳投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
二、其余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