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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WJ-J-2022-005地块住宅项目汾湖浦港路南思...

更新时间:2023-10-17

地区:江苏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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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0]汾湖高新区(黎里镇)WJ-J-2022-005地块住宅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项目名称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WJ-J-2022-005地块住宅项目
标段编号 E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2001 标段名称 汾湖浦港路南思忠路东房产项目围墙和临时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汾湖浦港路南思忠路东房产项目围墙和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汾湖浦港路南思忠路东房产项目围墙和临时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备〔2023〕33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晨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汾湖浦港路南思忠路东房产项目围墙和临时道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浦港路南侧思忠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新增围墙和临时道路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96万元
2.1.4工期要求: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1月6日,竣工日期: 2023年11月25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它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和苏州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办公室的《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4)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5)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6)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10月17日11时00分至 2023 年10月 24 日 17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 自行下载。(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进入"苏州市统一主体库”
(http://180.108.205.122:88/tspbidder/memberLogin)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
提交后等待5-10 分钟,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 开展交易业务。;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10月30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晨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汾湖高新区华融大厦 地址: 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逸群 联 系 人: 李 明
电 话: 051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 话: 051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 年10月17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汾湖浦港路南思忠路东房产项目围墙和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汾湖浦港路南思忠路东房产项目围墙和临时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备〔2023〕33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晨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汾湖浦港路南思忠路东房产项目围墙和临时道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浦港路南侧思忠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新增围墙和临时道路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96万元
2.1.4工期要求: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1月6日,竣工日期: 2023年11月25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它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和苏州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办公室的《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4)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5)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6)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10月17日11时00分至 2023 年10月 24 日 17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 自行下载。(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进入"苏州市统一主体库”
(http://180.108.205.122:88/tspbidder/memberLogin)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
提交后等待5-10 分钟,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 开展交易业务。;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10月30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晨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汾湖高新区华融大厦 地址: 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逸群 联 系 人: 李 明
电 话: 051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 话: 051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 年10月17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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