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6-0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6]000050号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编号:TJGJZS-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原采购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123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邵阳市脑科医院院内自来水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5日
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09 时30 分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原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 “★七、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要求”现更正为:
★1、报价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在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委托他人编制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营业执照和委托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
★2、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只得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3、报价文件应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4、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控制价。
★5、磋商报价措施项目中的规费和税金按照国家和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和税率标准计算。
★6、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允许竞争,供应商报价时应当计入总报价中,结算时按实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安全生产责任险、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和附加税费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费用。
★7、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采购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磋商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视为无效响应。
更正内容二:原磋商邀请公告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3月16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6年3月18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3、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的本更正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采 购 人:邵阳市脑科医院联 系 人:唐建新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77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西湖南路348号2、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琴、赵丹丹联 系 电 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57、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12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江南世家43栋1单元2楼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唐建新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77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