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1-23
地区:安徽
分类: 医院物业
点击收藏
| 奖项(或荣誉) |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发布时间为准),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管(含在管)的物业服务项目获得县(区、县级市)或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服务相关的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奖项(或荣誉),得3分,最高得9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需按下列要求另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1)如为供应商所获得的奖项(或荣誉),需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如为供应商所管(含在管)的物业服务项目获得的奖项(或荣誉),需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或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项目多次(或不同年度)获得的,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9分 |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24小时客服热线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