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邑县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澄清,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澄清文件如有矛盾之处,以本补遗、澄清文件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原文:将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备注:根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勘误,施工招标文件P66、P67页,投标人可以二选一,如果是投标人自己做报价选择P66,如果是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则使用P67。”
修改为:备注:根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勘误,施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扉页,投标人可以二选一,如果是投标人自己做报价使用第一个扉页,如果是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则使用第二个扉页。
注:为保证后续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见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变更文件),并依据变更文件中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导致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