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6-04-16
107国道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低空警务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6]0019号,委托代理编号为:0623-2651N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采购人为湘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107国道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低空警务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6]0019号
3、委托代理编号:0623-2651N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采购项目预算:812200.00元(含三年运维费5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本国产品标准:þ适用 ¨不适用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整包
| 107国道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低空警务设备采购项目
| 107国道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低空警务设备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812200.00
| 8122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
1、供应商如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参加,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必须提供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文件、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投标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请从 2026年4月16日至 2026年4月23日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2、所有供应商须在 2026年4月23日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3、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磋商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投标解密采取在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投标解密时,请携带CA证书,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2026年4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注:电子响应文件须现场解密,请供应商携CA证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验证合格后,按顺序解密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解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保证金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但供应商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八、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唐晓
2、电话:07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湘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瑞莲路178号
(3)联 系 人:唐晓
(4)联系电话:07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3)联系人:朱玲、赵玲
(4)电 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72
(5)湘潭分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岚园路4号湘潭中心A座20楼1004-1005号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李先生
(3)电 话:07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4)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