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5JX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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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挂牌价7,278,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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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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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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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3月2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4月14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项目简介: |
九江市庐山工业发展集团原庐山市锦恒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及附属设施位于庐山市工业园区内,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总计建筑面积约为7424.78㎡(其中:综合楼约为1812.56㎡;1#-1厂房约为1434.12㎡;1#-2厂房约为1435.58㎡;1#-3厂房约为1620.49㎡;2#厂房约为1093.24㎡;门卫室约为28.79㎡),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9736㎡,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为2065年2月12日,起拍价727.89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
重要信息披露: |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天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拍卖成交款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即:分3期支付,买受人必须自拍实成交之日起15天内按拍卖成交总额的40%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首付款, 在2026年12月31日前按拍卖成交总额的40%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第2期购房款, 剩余的20%买受人必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3、分期付款利息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委托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时间与支付购房款同步时间计算支付(即: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60%欠购房款的利息,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20%欠购房款的利息。
4、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支付40%的首付款后,委托人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使用,在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前,如有房屋结构改变必须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在使用该房屋时必须确保房屋的安全完好无损。
5、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拍卖成交后对买受人暂不办理产权登记过户。如买受人要求产权过户,应提前交清尾款或产权过户则在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质押,但办理过户手续时应交纳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负担。
6、买受人必须按约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支付40%的首付款,否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资格, 由买受人向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该保证金用于优先应由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拍卖佣金后剩余即部分由委托人享有。买受人必须按约支付后期购房款项,如逾期支付后期购房款项时,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该房地产,买受人前期交纳的购房款不予退还。
7、买受人经营的项目必须完全符合庐山市园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方向。
8、拍卖标的的房地产面积以测绘部门确权面积为准,标的的实际面积与拍卖清单的面积若有误差,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款。标的的新旧程度和状态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2天内向江西省汇丰拍卖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叁万元的拍卖佣金。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39条以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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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报名。
(二)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