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5
地区:江苏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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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承诺书 |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将在投标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投标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 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商务响应:5分 投标人业绩:5分 技术响应:3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售后服务:10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2 | 投标报价(40分) |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2)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如无投标人参加开标,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3)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40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的抽取原则上均由招标人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2.2.3(1) | 技术响应(30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的得30分;未标▲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标▲的技术参数为主要指标,有一项负偏离的扣3分,扣完为止。必须提供技术指标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而作扣分处理。(评委根据技术参数响应表及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列明偏离情况的按负偏离进行扣分处理),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标▲的技术参数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
2.2.3(2) | 商务响应(5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信息的查询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2、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承诺每提前5天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 |
2.2.3(3) | 售后服务(10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CTEAS1001-2017《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七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2、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6分) 3、质保期: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在提供3年免费质保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免费质保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 |
2.2.3(4)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1、根据投标人针对水箱生产进度保障措施、生产质量保障措施、包装运输保障措施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分);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水箱安装进度计划详细、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分); 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分); 4、根据投标人水箱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解决措施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分); 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成品保护措施、验收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分)。 (采用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编辑。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废标处理。技术支持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2.2.3(5) | 投标人业绩(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消防水箱或消防一体化泵站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三项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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