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6-03-26
采购人(全称):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华宝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2026年度枯死松木清理项目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枯死松木清理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内容:清理枯死松木2949株(胸径10cm以上,以实际验收为准,超过2949株的株数不计数),单价260元/株;胸径小于10cm的枯死松木须清除,不记费用。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49046.00元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玖仟零肆拾陆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湖南华宝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2026年度枯死松木清理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749046.00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6年3月24日
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
履行合同时间:履行合同时间共2个阶段: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2.202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枯死松木清理采取全年包干制,同一区域内在2026年4月21日至12月31日新枯死的松木由乙方在2026年12月31日前清理干净并经甲方组织专家验收合格,新清理的枯死松木不计费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2026年4月20日清理完毕后,经甲方组织专家验收合格,以实际验收合格枯死松木清理株数计数,乙方凭甲方验收单开具麻阳苗族自治县正式税务发票(乙方承担税金),甲方1个月内支付乙方实际清理费用的50%;2026年12月31日清理完毕后,经甲方组织专家验收合格,乙方凭甲方验收单开具麻阳苗族自治县正式税务发票(乙方承担税金),甲方两个月内支付乙方剩余实际清理费用的5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乙双方因工程原因产生纠纷需在项目所在地法院申诉解决。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6年3月24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3月24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刘和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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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富州南路东121号
乙方:湖南华宝有害物防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刘小彬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97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城南乡神滩社区8组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大安街支行
账号:4305 0165 3408 0000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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