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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采助力“双统筹”夺取“双胜利”

2020年09月18日 09: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本报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财政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和政府采购资金,助力“双统筹”夺取“双胜”利。 

第一,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快速反应,明确举措。在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广州市财政局紧急印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二是密切跟进,服务到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步发布政策解读、热线电话等主动为采购单位做好采购服务,并协助快速稳妥处理紧急采购中的突发问题。并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商城”模块同步增设“抗疫物资”专项目录,拓宽供应渠道。协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足马力保障防疫药品供应采购,为采购单位采购防疫物资提供支持。 

第二,优化创新采购举措,全力降低疫情影响。 

   一是扩大电子化交易模式。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不见面”办理,扩大电子化采购的覆盖范围,具备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积极推行网上交易模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采购文件编制、答疑、投标、开标、澄清等在线完成。截至20208月,政府采购在线完成开标项目1234宗,成交金额65.87亿元。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电子卖场、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在线完成订单43333宗,成交金额31.32亿元。二是组织“零感染”评审。三是开通政府采购投诉网上预受理。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投诉、举报材料,为企业解决政府采购纠纷提供便利。 

第三,出台政府采购组合政策,支持企业复产复工。 

   一是率先提出取消投标保证金。按同期政府采购金额测算,20201月至3月,已为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降低交易成本负担合计约2.9亿元。二是加快财政款项支付。《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用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采购单位积极配合供应商履行合同、组织验收,进度款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三是提高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支付50%的预付款,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四是鼓励免收预付款担保。疫情防控期间,鼓励采购单位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预付款保函,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取消或减少预付款担保,鼓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给予免收履约保证金等支持措施。五是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势。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高对小微企业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20201231日前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不低于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扶持力度。 

第四,落实采购合同线上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针对疫情期间供应商资金短缺的困难,广州市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及时印发了《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实施意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的财政付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进行融资。同时,广州市财政局迅速升级 “财政一体化系统”和“市政府采购平台”,实现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标识、挂接、账号锁定,实现了应收账款融资回款账户技术性锁定,为供应商想贷、银行敢贷搭建了桥梁。截至20208月,完成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52笔放款,帮助36家企业获得贷款总额11067.4万元。 

第五,高效消化积压项目,积极推进复产复工。 

  一是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广州市作为全省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城市,各级采购单位将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等信息通过省政府采购网主动提前公开。二是统筹安排推进采购有序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摸清底数,统筹安排,根据采购任务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批推进采购项目有序进行。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20210日起率先有序恢复现场开评标活动,从33日起开放周末交易场所,提供双休日交易服务。12月份因疫情防控延缓的项目,3月份全部处理完毕,对重点项目采购活动进行重点保障,成立专班,实行全过程服务,及时消化因疫情防控积压的政府采购项目,进一步加快推进复工复产。 

第六,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优化广州营商环境。 

   在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恢复发展方面,广州市财政局注重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以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一是建立监督检查采购单位长效机制。除按财政部和广东省财政厅部署统一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之外,将对采购单位的监管作为长期工作,已连续3年抽查市区两级采购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况,对采购需求存在供应商存在差别或歧视待遇坚决予以整顿处理。二是修订通用类项目采购文件模板,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规范化水平。三是建立政府采购投诉高效办案机制。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基础上,广州市财政局进一步细化明确采购投诉案件办理流程,出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建立政府采购投诉的高效办理机制,涉及政府采购文件的投诉,压缩至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采购采购和采购结果的投诉,不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压缩至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是严格执法整顿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广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监管为担当,督促采购主体规范采购、维护政府采购公平公正。   

 (刘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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