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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财政局:“四项坚持”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2019年12月11日 08: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切实发挥好政府采购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财政局“四项坚持”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一、坚持预算约束,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率。区财政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突破申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之外的采购计划;对确属上级或同级政府临时安排的采购事项,采购单位需补报采购预算,按照部门预算追加程序报批。

  二、坚持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审批和执行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审批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

  三、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5种,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区财政要求各采购单位凡是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公开招标的,采购单位必须向采购执行部门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

  四、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通过“四项坚持”,2019年洋河新区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23项,采购预算1.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02亿元,节约资金1800万元,节约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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