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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将举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立法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2019年09月29日 08:3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为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深圳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下简称《特区采购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完成《立法后评估报告》,以充分检验《特区采购条例》的实施效果,深入研究其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完善《特区采购条例》作好政策储备。立法后评估工作纳入财政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广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要求,深圳市财政局拟于20191015日在财政大厦就《立法后评估报告(征集意见稿)》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的听证议题是主要针对《立法后评估报告(征集意见稿)》的内容,围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方案的相关精神,就《特区采购条例》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进行听证。同时,也将考虑选择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

据悉,按照要求,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听证会拟遴选9名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可以是市或区人大或政协代表、采购人代表、招标机构代表,供应商代表或其他可能参与该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

(深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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